学院所属各单位:
为不影响寒假期间公务卡的正常使用和还款,现就公务卡支出的报销时间作如下规定:
一、1月17日至2月1日(含)之间发生的公务卡支出,报销时间为2月9日-2月10日8:30——16:00,请将报销单据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还款。
二、2月2日至2月28日(含)之间发生的公务卡支出,报销期限为开学后一周内。
请各部门通知到本部门所有公务卡持卡人,以免造成损失。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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