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压缩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额度的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将严格执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各中层单位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礼品和食品等;财务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经费使用及报销手续。
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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