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中秋节期间各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1.9月19日(周四)至9月22日(周日)放假。
2.9月18日(周三)下午学生课后离校,教职工班车16:30发车。
3.教职工9月23日(周一)正常上班;学生9月22日(周日)下午5:30前返校。
二、补课安排:
9月20日(周五)上午的教学任务,根据学院整体教学进度另行安排补课时间。
三、中秋节期间,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保卫制度,认真考虑安全因素,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处级以上干部保证联络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处理应急事务。
3.严格带值班制度。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24小时不得擅离岗位,确保学院对外联络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紧急、重大情况,带班处级干部应及时向总带班院领导汇报,并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祝全体教职工中秋节快乐!
党政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