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爱卫发﹝2011﹞11号)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的要求,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培养健康人才,积极开展全面建设无烟环境活动,经学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南校区校园内设置七处吸烟区。
具体地点分别是:
①吸烟区:食品加工楼西门外北侧
②吸烟区:教学楼北侧,水利小院内
③吸烟区:实验楼后面,图书馆南门外
④吸烟区:学生食堂北侧,司机班车库南侧
⑤吸烟区:5号公寓楼西侧
⑥吸烟区:湖畔实训园内假山旁边
⑦吸烟区:农场办公室平房西侧
除上述吸烟区外,校园内其他区域、场所和室内一律禁止吸烟。
特此公告
学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