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进一步做好人才选拔多样化试点工作,根据我院2014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获得本年度自主招生免试入学资格、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或仅参加笔试免面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一、免试入学政策
1、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政府奖学金或宏志奖学金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我院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以上证书必须高中阶段即2011年后取得。
2、在中等职业教育期间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市级及以上机关组织的技能竞赛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我院自主招生相关专业学习;
3、在中等职业教育期间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以上资格者;可免试进入我院自主招生相关专业学习;
4、对于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三等及以上立功奖励者,可免试进入我院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5、获得个人项目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者可凭证书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此证书必须高中阶段即2011年后取得。
二、免笔试政策
1、 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复试阶段。以上证书必须高中阶段即2011年后取得。笔试成绩按满分的85%(300*85%)计算。
2、会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均为B级及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复试阶段。笔试成绩按满分的85%(300*85%)计算。
三、免面试政策
1、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者,可免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的85%(150*85%)计算。考生需提供中考录取备案表或所学专业学籍证明。
2、取得北京市美术统测合格证书报考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可免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的85%(150*85%)计算。
四、报名办法及审核录取
1、考生需于2014年3月15日—19日在我院校园网站登录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签字确认;
2、申请上述免试政策的考生于3月22日除携带报名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职学生学籍卡片复印件(正反面)外还需根据自身报考情况,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的考生需提供荣誉证书或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本年度荣誉称号但尚未取得证书者需提交登记表原件、学校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② 获得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的中职毕业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 获得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的中职毕业生,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 获得荣誉称号的北京籍退役士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 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需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 个人项目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 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3月23日——3月26日免试考生资格审查。
4、3月27日公布免试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5、4月4日前上报预录取信息及拟录取方案,北京市高招办进行审核。
6、4月5日在校园网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同期公示预录取名单
7、4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意:考生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将必须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录取。
本办法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