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京政发[2007]24号文)。
2.资助范围:
为全日制本、专科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资助比例:
为在校生总数的100%。
4.资助标准:
为1160元/生年。学院按月发放,存入在校生宝石卡。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招生咨询电话:010-89909885 版权所有 新澳门免费公开资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