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院教师承担的2011年度立项的部分院级科研项目已完成研究工作申请结项,根据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结项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已经按照《开题报告(计划任务)书》完成研究工作的2011年度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不参加验收。
二、组织形式
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由学院科研处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项目组全体成员参加。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养基金项目验收要求见附件1。
三、汇报方式
由项目主持人以ppt方式汇报项目完成情况(主要汇报研究内容、取得的成果及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等,限时15分钟),验收小组专家质询、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解答,验收专家组给出验收结论。
四、验收材料要求
1.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和人文社科项目:项目组应将验收材料汇集装订成册(一式2份),于2013年1月7日前送交科研处,材料不齐者不得参加验收。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2。
2.所有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根据验收会上专家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再正式装订,验收材料(一式2份)及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于验收后10日内送交科研处,方可办理结项手续。
五、验收时间安排
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和人文社科项目由科研处安排,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