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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25   浏览:

1.优秀共青团员基本条件

(1)思想意识优秀。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投身首都和学院的各项建设。

(2)学业优秀。学生团员应该努力学习,成为支部内的学习榜样,为营造优良的学风做出贡献,并且能够主动为支部建设献计献策,配合支委开展工作。

(3)成长成才优秀。在各项集体活动中发挥先锋作用,带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中的努力学习和扎实实践,培养各方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努力成长成才。

2.优秀团干部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领航。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加强道德修养,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2)学习工作领航。积极在团支部内创建优良学风,树立良好的学习领航榜样。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开拓进取,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支部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号召力。

(3)服务实践领航。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理论联系实际,在首都和学院的各项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

3.评选办法及奖励

(1)学院在册共青团员、团干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符合表彰奖励条件的,均可申请。

(2)评选时由各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可采取提名评议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3)评选结果报系、部及分院团总支汇总,经各单位党总支审核后报院团委。

(4)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5)学院团委对各单位评选情况进行公示后,批准表彰。

(6)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均按学年评选,优秀团员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团员总数的10%,优秀团干部每支部评选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