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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卡通”卡片管理细则


发布日期:2021-09-30    作者:     来源:    点击:

京农职政[2019]4号(2021年修订)

依据学院《“校园一卡通”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卡片管理,确保平台安全、稳定、高效、集约运行,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员工,现就卡片管理细则明确如下:

一、卡片申领范围及流程

“校园一卡通”包含虚拟卡、实体卡两种形式,分为证照卡(教工卡、学生卡)、临时卡、管理卡三种类型。

(一)证照卡

1.教工卡(蓝色)

发放范围:事业编制教职工、管理岗非编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

申领流程:事业编制教职工、管理岗非编教职工由申请人或其所在中层单位在线提交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人事处审核--信息中心录入信息--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制作卡片--申请人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领取卡片;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休管理处提交申请--信息中心录入信息--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制作卡片--申请人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领取卡片。

2.学生卡(绿色)

发放范围:学历教育在校生、留学生。

发放流程:新生卡由教务处提供学生信息--信息中心录入数据--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制卡--各系部、校区统一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领取卡片。

涉及学籍异动的学生,未办理过一卡通的按新生处理,已办理过一卡通的可继续使用原卡,原卡丢失的按卡片挂失(补办)处理。

(二)临时卡(红色)

发放范围:外聘教师、临时培训学员、非管理岗非编人员、职工家属、其他校外人员。

申领流程:由申请人聘用、管理或业务相关中层单位在线提交申请--中层单位领导审核--后勤处领导审核--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录入数据并制作卡片—申请人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领取卡片。

临时卡(外聘教师除外)及管理卡不开通虚拟卡功能,只发实体卡。

(三)管理卡

发放范围:因工作和业务需要,需在校内进行使用平台特殊功能的中层单位,目前只开通放水卡。

申领流程:中层单位明确持卡人并在线提交申请----中层单位领导审批----后勤管理处审批----信息中心录入数据----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制作卡片—申请人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领取卡片。

二、使用范围、有效期及费用标准

卡片

卡类别

申领范围

卡类

有效期

虚拟卡

发卡费

补卡

补卡费

教工餐厅

学生餐厅

超市

饮水

沐浴

门禁

图书

教工卡(蓝)

事业编 离退休

事业编制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1类

长期

免费

校园生活服务中心

收费

管理非编

管理岗位 非编制人员

2类

长期

免费

收费

学生卡(绿)

在校生

学历教育在校生留学生

4类

毕业当月

免费

自助补卡机

收费

×

临时卡(红)

外聘教师

各系部外聘教师

2类

1年

免费

校园生活服务中心

收费

培训学员

各类短期在校 培训学员

6类

1年

免费

收费

×

其他非编

非管理岗位的 非编制人员

8类

1年

收费

收费

×

×

职工家属

教职工亲属

7类

1年

收费

收费

×

无免

×

×

其他校外

校外单位人员、租户等

14类

6个月

收费

收费

×

20%管理费

无免

×

×

管理卡(蓝)

放水卡

学农学生等

0类

1年

免费

校园生活服务中心

免费

×

×

×

全免

全免

×

×

制卡工本费:16元/张(自库存原成本购买卡片消耗结束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免费开水供应量:0.6元/人·天;计费开水(沐浴)标准:公寓楼为0.07元/每升 公共浴室0.055元/每升。

三、卡片充值、挂失(补办)、延期(注销)

(一)卡片充值

“校园一卡通”为预付费卡,充值后方可进行消费。

1. 使用支付宝完美校园小程序、微信完美校园公众号、完美校园手机APP等手机充值平台绑定卡片并在线充值;

2.持卡到任一校区校园生活服务中心使用现金充值。

为保障用卡安全,卡片设有每餐50元、每日100元的消费限额;实际支出超限时,需输入卡片密码,初始密码为持卡人身份证后六位(有X的用0代替)。

(二)卡片挂失(补办)

1.虚拟卡(APP账号被盗、手机丢失)遗失的,可通过自助补卡机或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挂失;

2.实体卡遗失的,可通过手机充值平台挂失或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挂失。学生卡可通过自助补卡机或在校园生活服务中心现场补领;教工卡、临时卡、管理卡在校园生活服务中心补领。补卡需缴纳制卡工本费(管理卡除外)。

(三)卡片延期(注销)

除教工卡长期有效外,其余卡片均设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卡片将自动停用。

教职工离退休后,教工卡可继续使用,相关使用权限由信息中心根据离退休管理处要求统一更改。学生卡到期后,由信息中心根据学籍异动手续办理延期。管理卡、临时卡到期后,持卡人可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申请延期。

临时卡持卡人离校的,可申请注销卡片,卡内剩余金额由校园生活服务中心现金返还持卡人。临时卡持卡人与校内单位解除聘用及合作关系的,相关单位应及时通知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办理卡片注销。

超期或冻结超过6个月的临时卡,信息中心会同后勤管理处办理卡片注销,卡内余额作为呆账,上缴学院。

四、其他事项

(一)“校园一卡通”实行实名管理,每人只可开设一个账户。重复开设账户的,信息中心有权冻结直至注销其不符合身份的卡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二)卡片仅限本人(管理卡持卡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因转借卡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出借者承担全部责任。

(三)手机(虚拟卡)或实体卡遗失的,持卡人应立即办理挂失;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五、附则

本细则涉及平台及技术问题,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使用范围及费用标准问题,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图书馆、安全稳定工作处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