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院):
根据我院与韩国富川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院拟选派10名优秀学生于2017年5月赴韩国富川大学开展教学观摩、实践训练、文化交流等职业教育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名额:
推选范围:我院高职各专业二年级学生(非毕业班)
推选名额:每系、分院推选1名。
二、推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参与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责任心;
2.学习刻苦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高,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或院长奖学金或各级三好学生者优先;
3.思维活跃,积极参与学生课外活动,具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无违纪纪录;
4.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交流学习各项任务;
5.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承担相关费用。
三、费用情况
此项目由我院承担部分费用,学生承担其余费用。
四、推选程序及要求
1.各系、分院接到通知后组织本系部、分院的推荐。并于3月11日前将《赴韩国交流学生推荐表》一份报送至联系人,同时将电子版(附照片)发至联系人腾讯通。
2.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生处和教务处根据选拔条件、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会审,会审合格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学院学生国际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选名单。
联系人:付宁花
电话:82595034
国际交流合作处 学生处 教务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