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院):
根据我院与韩国富川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院拟选派10名优秀学生于2016年5月赴韩国富川大学开展教学观摩、实践训练、文化交流等职业教育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名额
推选范围:我院高职各专业二年级学生(非毕业班)
推选名额:每系、分院推选1名。
二、推选条件
1.品学兼优,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或院长奖学金或各级三好学生者优先。
2.综合素质好,有一定的本专业或文体特长,能代表我院学生良好风貌。
3.有一定的英语沟通交流能力。
4.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承担相关费用。
三、费用情况
此项目由我院承担部分费用,学生承担其余费用。
四、推选程序及要求
1.各系、分院接到通知后组织本系部、分院的推荐。并于3月11日前将《赴韩国交流学生推荐表》一份报送至联系人,同时将电子版(附照片)发至联系人腾讯通。
2.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处、教务处审核各系推荐学生材料,确定学院推选名单。
联系人:付宁花
电话:82595034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学生处 教务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