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学院科研项目和2016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结合北京市政府提出农业“调转节”,即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要求;结合北京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结合专业建设等要求开展项目研究。
以目标化、组织化、集约化为总要求,坚持“需求导向、聚焦重点,突出能力、彰显实效”的原则。注重成果培育,为成果推广、报奖奠定基础。
二、申报类型
1.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基金项目:针对实践中的各种问题,结合专业特长,进行实用技术研发和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攻关,解决生产实际中的技术难点和瓶颈问题。
2.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立足实际调研发现问题,结合专业特长,研究学院及京郊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各类问题,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3.博士基金项目:发挥高学历教师的科研作用,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充分依托其导师所具有的资源优势,研究解决实际中的技术或经济社会问题。
4.科研团队合作协同创新项目:以专家教授为核心,发挥团队科技优势,带动一批中青年教师参与科研活动,形成特色团队,共同解决京郊及学院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升中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
5.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激发大学生探索科学、开展创新活动的热情,培养和锻炼学生科研、创业能力。
6.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按照市教委的申报要求,根据自身的研究方向,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社科类项目要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决策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本院在职教职工(不含离退休不足一年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职务者申请项目,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其专业技术岗位与申请项目的学科一致,能够胜任并有完成项目的时间等条件保证。
2.每个申报人可申报主持项目1项(有在研或未结项目的除外),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中本院人员不得少于3人。
3.申请博士基金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博士学位证书,并在教学或教辅岗位从事相关研究工作。
4.大学生项目申报人要求具有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且能保证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5.申请市教委科技及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重点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其累计主持的市教委项目3项以下,且完成最近的市教委项目结项时间须在2年以上。同时符合市教委科研管理相关规定。
6.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直接申报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的教师可申报市教委科技与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市教委科研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按市教委的要求进行申报。
四、支持计划
1.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基金项目:项目研究期限1-2年,计划立项数量30项左右,资助额度3-4万元,成果要求除最终成果结题报告外,同时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主持人须为第一作者),以及新技术或新品种或新产品等的示范推广应用情况。
2.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项目研究期限1-2年,计划立项数量10项(含调研项目)左右,资助额度2万元,成果要求除研究报告外,完成调研报告1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主持人须为第一作者)。
3.博士基金项目:项目研究期限1-2年,计划立项数量5项左右。资助额度科技类4万元、社科类2万元,项目须导入专业导师及其科技研究资源。成果参照上述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基金项目或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要求。
4.科研团队合作协同创新项目:项目研究期限1-2年。科技类团队合作协同创新项目计划立项数量5项左右,资助额度5万元,除结题报告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其它级别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团队带头人须为第一作者),以及新技术或新品种或新产品等的示范推广应用情况;社科类团队合作协同创新项目计划立项数量2项左右,资助额度3万元,项目成果要求除研究报告外,完成调研报告1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其它级别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团队带头人须为第一作者)。
5.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项目研究期限1年,计划立项数量20项左右,资助金额0.3-0.5万元。
6.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科技计划一般项目8项,资助额度12万元左右,成果要求除结题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查新报告)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主持人须为第一作者),开发新技术(新产品)1项或引入新品种1个,鼓励积极申报专利;社科计划一般项目2项,资助额度4万元,成果要求除结题报告外,完成调研报告1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主持人须为第一作者)。
五、申报方式
1.申报人参照项目指南(附件1)或自行拟定选题,按照申报类型分别填写申请书(附件2-附件6),填写完整后提交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至所在单位。
2.为充分发挥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本次申报采取由各系部和分院初审、推荐的方式,即由各系部、分院按照申报原则要求,结合专业发展需求,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建议并排序;无二级学术委员会的单位直接报送科研处。所有项目(含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经学科组评审后最终由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分别确定立项院级科研项目及上报市教委科研计划申报项目。
3.各申报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本部门拟推荐的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及相应的汇总表(附件7、附件8)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过期不再受理;汇总表电子版腾讯通发至科研管理科。
六、关于申报市教委2016年度科研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
市教委科技重点项目可自由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社科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附件9),申报人于2015年5月15日前提交纸质申请书,学院将择优推荐1项上报市教委。
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秀清、田锦 联系电话:80358899-768
科研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