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门免费公开资料大全学生走读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与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生住宿管理的实际情况,规范走读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确保学生安全,原则上不提倡学生走读,如有特殊原因,须按本规定办理走读手续。
第二条 申请走读的条件
(一)患有传染病,严重神经衰弱等不适合过宿舍集体生活的疾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二)因残疾不适合过宿舍集体生活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其他原因需要走读的学生,但不得租住出租房屋。
第三条 走读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根据走读申请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走读申请及告知相关责任。审核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并填写《新澳门免费公开资料大全学生走读申请表》。
(三)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审核意见,将申请表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复核后上报至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四)学生走读资格有效时间为一年,期满后如需继续走读需重新申请。
第四条 走读申请的受理时间
(一)在校生走读申请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或第二学期最后两周,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
(二)新生走读申请集中办理时间为正式上课两周之内,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
第五条 走读生管理规定
(一)走读生应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遵守教学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走读生应加强走读途中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做到遵守交通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走读途中发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等问题均由本人及家长自行负责。
(三)走读生办理走读手续后,不得留宿在校内学生宿舍。
(四)办理走读手续的学生应向相关部门提供各种真实、完整的文字材料,如出现本人所提供的材料不详实而造成的各种后果,责任自负。
第六条 学生走读期间免交住宿费。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实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新澳门免费公开资料大全学生走读申请表
新澳门免费公开资料大全学生走读申请表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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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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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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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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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情况 |
号学生公寓楼 宿舍 |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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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走读 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申请走读 的理由 |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审批 |
二级学院意见: (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部意见: (章) 年 月 日 |
注:1、走读申请理由一栏应写明学生在走读期间在校外的安全责任。
2、此表审批后交学生工作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