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院:
根据《学生手册》中对毕业生评优工作的要求,现将学院2015届高、中职毕业生评优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优奖项
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应届毕业人数的5%,在院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院级优秀毕业生(占本单位毕业人数10%)、三好学生(占班级毕业人数10%)、优秀学生干部(1名/班)、优秀团干部(1名/支部)、优秀团员(班级团员人数的10%)、学习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分别占本单位学生人数的5%、8%、10%。
二、评优注意事项
1.所有按规定比例评选的奖项,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名额。
2.各奖项要严格参照《学生手册》有关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和初审,经学生处审核,不符合评优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优名额。请在学习奖学金申请表后附教务系统打印的学生成绩单。
3.请于2015年5月28日前,将2015届毕业生拟评优名单(附件一)、毕业生评优班级统计表(附件二)、市级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件三)、评优奖金发放表、毕业生评优登记表 报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高桂林老师处(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公示分校区进行。
学生处、团委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