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分院、实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准确掌握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落实情况,市委教工委、市教委近期将对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组织机制建设情况。
2.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学校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3.危化品日常管理。学校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第2部分:普通高等学校》(DB11/T1191.2-2018)情况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情况;规范实验室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化学品处置等环节;台账制度执行情况,从领取到使用逐条记录,切实将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系(部)、分院、实训中心高度重视危化品及实验(训)室的安全与管理工作,于12月5日前完成本部门的自查并提交自查安全报告和2018年全年危化品使用台账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教务处将联合安全稳定工作处对各部门实验(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培训演练、实验室安全台账、危化品存放等。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安全稳定工作处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