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为不影响暑假期间公务卡的正常使用和还款,现就公务卡支出的报销时间作如下规定:
一、7月2日至8月1日(含)之间发生的公务卡支出,报销时间为8月11日、8月12日8:30——16:00(北校区报销时间为8月4日、8月5日8:30——16:00)。
请将报销单据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各财务会计工作室,由财务进行还款。
二、8月2日至9月1日(含)之间发生的公务卡支出,报销期限为开学后一周内。
三、暑假期间教职工公务外出及1000元以下小额购置,一律使用公务卡,不允许使用现金结算。
请各部门通知到本部门所有公务卡持卡人,以免造成损失。
计划财务处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