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农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农专委[2015]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此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按农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通知中申报范围及条件执行。
二、申报名额
各单位限报1名。
三、推荐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各单位召开二级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系部外双肩挑人员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所聘教学系部(分院)二级学术委员会进行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进行联合审核。
3.报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4.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农专委评审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要求
需报送的材料按农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通知要求执行。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4月24日(周五)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组织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联系人:吕嘉 80358899-659
组织人事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