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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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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10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奖励在本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根据《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京政农发〔2004〕19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决定开展“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以下简称“市农技推广奖”)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农技术推广、科研、教学部门(单位)、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取得的优秀农业技术推广成果。成果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对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形式创新拓展、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和产业化发展,以及农民收入增加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农技推广奖”的农业技术推广成果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开展了必要的试验、示范工作,至少经过3年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证明其有效、可行。

2.本次申报成果完成时间应为2010年3月31日-2013年8月31日。

3.推广或创新技术中的有关物化新成果符合有关规定。

4.农产品质量符合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

5.无重复报奖内容。

6.成果无争议,知识产权明晰。

7.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不存在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情况。

三、申报要求

申报“市农技推广奖”的成果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

2.试验、示范成果工作总结、技术总结。

3..推广或创新技术中有关物化成果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4.推广成果所生产的农产品质量符合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5.成果应用证明。

6.成果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报告(含计算过程)。

7.其它附件(包括:成果所依托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复印件,成果推广过程中形成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技术操作规程,成果推广实施方案,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书籍,获得的专利、科技奖励,成果评估或鉴定意见以及其它有关资料)。

以上材料,除完成人、鉴定委员、领导等签字外,均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全套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成果简介(见附件3)二十五份,正反打印。

四、申报截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过期不再受理申报。请各系(部、分院)认真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并将项目申报材料按时报送科研处。

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北京市农委网站(http://www.bjnw.gov.cn/)

联系人:王秀清 联系电话:80358899—326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