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3〕2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资助项目基本要求、目标和类别、申报和评审要求按《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执行。
二、个人资助项目推荐要求,按上述(京组通〔2013〕29号)文件执行。文件及上报软件请从北京组工网网站(http://www.bjdj.gov.cn/bjdj/ARTICLES/65198/20130806/154167.htm)查阅。
三、推荐程序:各单位申报项目,由组织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院研究,并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和人选,上报市委组织部。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请各单位于2013年9月4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含电子版)。
2.个人资助需申报的材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3份/人(由申报个人填写,要求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系统”填写打印)。附件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套并装订成册一并提交。
联系人及电话:吕嘉 80358899-659
组织人事处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