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部署,现将选派2016年度科技挂职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1.坚持三农发展需求和学院主题工作方向的引导,项目带动计划与人才支撑计划同步推进。
2.坚持发挥系部主体作用,统筹考虑科研服务、教育教学、人才成长和队伍培育有机融合。
3.坚持报名推荐与组织选拔相结合、服务为主与锻炼学习相结合、特长优势与团队协作相结合。
二、选派重点
1.联系“高端企业”合作
落实创新发展,加强与在京央企、国企、著名企业的协同合作,增强职教集团校企合作能力。
2.对接“低收入村”帮扶
促进共享发展,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精确帮扶,彰显科技支撑和桥梁纽带作用。
3.发挥“推广教师”作用
立足院地共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和成果转化,促进“调转节”农业发展。
三、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向
1.高端企业和低收入村,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择确定,低收入村名单见附表一。
2.除学院已有的房山区、大兴区、门头沟区重点合作地点外,选择其他郊区乡镇时,请说明具体合作意愿及服务领域。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保障时间、胜任工作要求。
(三)单位推荐
1.报名人员填写《新澳门免费公开资料大全挂职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申报大兴区挂职科技副镇长的,同时填写《大兴区第三批挂职科技副镇长推荐表》(见附件三)。并提交所在单位。
2.各推荐单位须集体讨论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
3.各推荐单位务于6月13日(星期一)前,将所推荐人员的表格材料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统一提交至南校区科研处三农科(526室)。联系人:刘丹 80358899-767
(四)相关政策
1.挂职时间为2016年8月-2017年8月。挂职人员的出勤纳入学院正常考核,由各中层单位把关,每月在《考勤月报表》中注明当月到挂职点的天数和具体工作事项。
2.挂职服务人员教学工作量的减免根据系部整体工作需要确定。以每月挂职服务不少于7天为基数,根据减免教学工作量的数量,相应增加服务出勤的工作量。(原则上每减免1%教学工作量增加1个服务工作天数)。
3.挂职期间院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学院给予相应的交通、误餐补贴。挂职期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或晋升行政职务不受影响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挂职服务结束后,由学院及挂职点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表彰依据。学院将教师挂职组织工作纳入对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
科研处 组织人事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