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首都农业科研院校的科技和人才优势,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应用,促进区域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大兴区与北京农职院、北京农科院、中国农科院联合开展选派优秀三农科技人才赴基层挂职科技副镇长工作。
按照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组织部、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三农科技人才赴基层挂职工作的实施方案》,近日,大兴区征集出了科技副镇长挂职工作岗位需求,经学院领导同意,现将需求表发布,并由各相关单位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推荐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岗位需求
大兴区设置挂职科技副镇长岗位,原则上每镇每期安排1名。挂职科技副镇长不占镇级编制和领导职数,挂职时间为1年,如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单位和本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岗位人选坚持“双公开”,即岗位需求信息向派出单位公开,人选基本信息向接收单位公开,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大兴区科技副镇长挂职工作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
2.有吃苦奉献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工作成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熟悉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参加工作5年以上,有专业特长,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经历。
与挂职地有具体项目合作者优先(包括院区合作项目);能为挂职地引入产学研一体合作前景良好的项目(资金)者优先;既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又担负一定管理职务的“一肩挑”人才优先。此外,报名人员还应符合选报岗位需求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科技副镇长主要职责
1.深入了解挂职所在镇镇情,以大兴新区发展为契机,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为目标,协助推进“新三起来”工作,即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
2.发挥科技参谋作用。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和工作背景,积极为镇域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建言献策;协助制定科技发展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人才与科技创新工程及活动;帮助企业积极申报科技项目和专利;引进先进适用品种技术,组织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加快区域经济转型,提升特色产业升级,促进一二三产融合,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派出单位与挂职单位之间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以科技项目为抓手,更好地推进院区合作工作进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各镇共建一批院镇、院企、院地(园区、基地)合作关系,将科技资源引入基层,实现科技与基层产业优势相结合,提升当地农业科技水平,促进产业发展,提高农产品进入中高端消费市场比例;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发展休闲、旅游、观光和会展农业。
4.发挥引才育才作用。围绕各镇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做好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改善我区科技人才队伍结构;协助各镇做好全科农技员队伍建设工作,提升其综合素质能力,加强全科农技员培养、使用、管理和考核;完善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与管理;积极开展科技培训和实地指导工作,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
(二)接收单位主要职责
1.高度重视。各镇要对科技副镇长挂职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动当地人才和科技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协助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
2.支持指导。安排专人帮助挂职人员尽快熟悉工作,转变角色,发挥作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3.加强联系。加强与派出单位的联系交流,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4.提供保障。支持科技副镇长开展工作,确保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派出单位主要职责
1.高度重视。派出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支持科技副镇长挂职工作,将此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与地方合作和培养科技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
2.工作支持。及时了解派出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定期听取思想工作汇报,对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解决,支持其在当地开展工作。
3.推进合作。充分发挥本单位的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四、推荐程序
根据岗位需求和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人选推荐工作,推荐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
1.推荐人填写《大兴区科技副镇长挂职工作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一式两份于2月26日(星期三)报学院科研处。
2.学院按照“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推荐原则,将拟定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大兴区科技副镇长挂职工作领导小组。
3.经大兴区科技副镇长挂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人选名单。签订《大兴区科技副镇长挂职工作三方协议》(附件3),召开挂职人员培训见面会,安排挂职人员到岗。
五、管理制度
1.日常考勤。挂职人员由派出单位与挂职单位双重管理,并分别记录考勤;原则上每周在挂职单位工作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动态管理。实行“日常考勤+年度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对重点工作采取“周汇报、月小结、年总结”的办法加强推进,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3.组织关系。科技副镇长挂职期间的一切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在接收单位挂任职务不与原单位职务级别挂钩;任职期间的工作应视为继续从事本职工作,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4.工作考核。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岗位履职、工作业绩等情况。挂职人员对挂职锻炼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大兴区科技副镇长挂职工作考核表》(附件4),报送挂职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协助派出单位对挂职人员进行考核,最后由大兴区科技副镇长挂职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最终考核评定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联系人及电话:邓志峰(主楼522房间),电话: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