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广大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农业部定于2013年4-7月组织开展2011-2013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申报工作,由市农业局组织全市丰收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数量
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我市推荐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或直接从事农业科技示范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户(优先奖励各地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或重点培养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我市推荐种植业基层农技人员1项,农机基层农技人员1项,畜牧兽医基层农技人员1项、其它1项,农垦兽医基层农技人员1项、其它1项,渔业基层农技人员1项(基层农技人员专指区县及区县以下人员,其它不限级别)。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关组织等合作团队,我市推荐奖励数1项。
二、有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至2013年3月31日。
(二)请严格按照《办法》和《细则》要求申报奖项,并于2013年5月13日前将拟报奖项申报书及附件(见附件3、4、5)一式10份报送科研处,过时将不予受理。
2013年5月20日-22日,市农业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农业部给出的指标数量评出成果奖、贡献奖、合作奖,并排序。
经评审通过的奖项将分配网上申报账号和密码,于2013年5月22日-27日完成网上上报工作,6月1日前由市农业局统一报送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