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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级新生及校区转移老生档案收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2024级新生及校区转移老生档案收交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档案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推动高质量就业工作体系建设,在继承既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二级学院建设的新形势,现将2024级新生及校区转移老生档案收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交范围

2024级新生、校区转移老生(智慧、商管)

二、材料分类

1.入学前档案(请勿拆封学生入学前学校档案袋,保持密封状态)

2.高考档案(考试报名登记表等材料,以学生实际情况为准,有差别)

3.入学档案(入学体检表、入学登记表、军训鉴定表,以学生实际情况为准,有差别)

4.其他档案(团员材料等)

三、工作流程

1.2024年9月27日,二级学院到学校长阳校区旧综合楼北楼146学生档案室领取学生档案袋。

2.2024年9月27日至11月15日,二级学院组织将学生档案各自装入我校学生档案袋内,并认真填写好档案袋上面的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和材料清单。

3.2024年11月15日至22日,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与学生档案室预约时间,将本学院学生档案整体(含校区转移老生档案)移交学生档案室。

四、工作要求

1.涉及商管、智慧学院合并的校区转移老生档案,参照本学院入学新生完成档案收交,请相关二级学院做好工作沟通。通识教育学院负责本学院24级新生档案收交。

2.二级学院收集学生档案时,要准确清点,档案数目要和报到的学生数目一致,材料如有缺失情况要通知学生尽快查找并补齐相关材料,档案袋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号排序进行整理,连同《学生档案收集明细表》(见附件1)按时移交学生档案室。

3.各相关单位(团委、招生办公室、学籍管理科、医务室、学生管理科)要高度重视在校学生档案工作,主动将负责的材料移交二级学院,积极配合二级学院完成学生档案收集,学生档案室不直接接收学生材料。

4.学生档案室集中对每份学生档案内容进行核查,对于必须归档而又缺少的材料,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学院补充相应材料。学生所在学院补充材料的,需开具《移交零散档案材料清单》(见附件2)由专人到档案室进行移交。

工作联系人:鲁微    电话:89909070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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