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选择”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有效合同,不得随意更改。毕业生必须信守协议。如果确需毁约,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和学校分别交纳违约金,方可重新签约。如果毕业生签约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就业协议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用人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用人单位违约学校支持毕业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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