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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市教委关于实习相关规定,以及学院《毕业生实习工作试行办法》和《高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的要求,为扎实做好毕业环节工作,结合学院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单位疫情防护要求等,现就进一步加强对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报告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执行。

一、毕业实习工作

(一)毕业实习组织与领导

毕业实习工作由学院统一领导,各系、校区组织实施,教务处统筹协调全院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各系、校区应设专人全面负责毕业实习的布置、安排、检查、督导工作。

学院设学生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学院教学主管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督导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和校区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负责全院有关学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组织及重要问题的协调处理。各教学单位由主要领导、专业主任及教学秘书组成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小组,指导本单位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各专业主任及专任教师、实践指导教师、毕业班学生辅导员以及校外指导老师组成毕业实习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实习的安排、实施、检查和总结工作。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教学单位须做好毕业生实习工作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毕业实习文件附件中表14-17,经系主任签字、盖章后,须于毕业实习开始前一周交教务处备案。

(二)毕业实习文件制订与备案

根据《毕业生实习工作试行办法》,毕业实习计划由各单位主管领导组织制定;毕业实习大纲由各专业制定。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毕业环节教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合理的毕业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学生分组情况、主要实习内容及实习岗位、指导教师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参考题目等)。

各专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计划和实习指导书,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以系、校区为单位于2020年12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含电子版)。

(三)毕业实习时间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学院总体安排2021年2月至5月为毕业实习时间,共12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习具体起止时间。

(四)毕业实习方式
   毕业实习主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以各系、校区安排为主,学生自主选择为辅;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实习工作。

(五)毕业实习对象

全体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学生、高素质农民学生、村务管理专业学生)。

(六)毕业实习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环节的管理工作

(1)要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好毕业实习单位、毕业实习内容、安排好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动员及学生实习期间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疫情防护措施等安全教育工作;

(2)实习前各专业要将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学生实践教学记录手册》等材料发给实习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内容,强调实习纪律与要求。

(3)做好附件7-1《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告知书》/附件7-2《高素质农民/村务管理专业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告知书》的发放与回收工作,强调实习安全的重要性。附件7-1、附件7-2要作为原始材料由各教学单位存档备查。

(4)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通过云实习平台等加强与学生联系和实习过程管理。学院将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加强对各教学单位毕业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

2.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

实习工作中,严禁出现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提出的禁止性事项;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甄选实习单位,做到与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活动;按要求签定实习协议,确保全部学生做到“无协议不实习”;认真落实规定中关于:实习组织过程“六不得”;保障学生权利“六不得”;坚持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等要求。

3.要开展好毕业实习工作全过程管理

各系、校区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老师对学生的实习活动进行指导、定期巡视、指导检查学生的实习活动,抓住关键环节,掌握学生最新情况。避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消灭实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4.毕业实习相关的资料存档工作

(1)如实填写《学生实践教学记录手册》,《学生实践教学记录手册》应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依据,并作为实践教学原始材料交各教学单位存档。

(2)每名学生提交不少于1000字个人实习总结报告,指导教师要以书面形式全面总结学生实习情况,连同其他实习材料一同交系里存档。

5.毕业实习班级的教学安排

个别班级确需提前进入毕业实习的,涉及系、校区要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系、校区要妥善处理因此产生的学期计划教学内容剩余部分的完成方式、期末考核办法等,并向教务处提交解决方案。  

6.毕业论文、设计、报告

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完成毕业任务,毕业任务的形式为:论文、设计或报告。各专业要根据专业特点,本着切实体现学生专业理论与技能水平的原则确定毕业任务形式。各系、校区要加强实习过程的控制与管理,提高毕业实习的质量。毕业答辩时间安排在5月,具体时间由各专业安排,并提前1周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如有变更须提前3天报备。

7.成绩评定

学生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报告的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包括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两个部分,毕业实习成绩由毕业实习单位评价、专业评价两部分构成;毕业论文/设计/报告由毕业成果和答辩成绩两部分构成;具体比例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在毕业实习指导书中明确。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六)毕业实习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1.请各系、校区以班为单位统计毕业实习情况,用excel制表,含学生姓名、校内外指导教师及联系电话、实习单位、实习内容等(格式见附件1),于2021年3月5日(第一周周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毕业实习相关材料的准备,以系、校区为单位收齐存档。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型,打印或手写均可。

(1)以班级为单位,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计划、毕业实习指导书等教学文件各1份;

(2)每个学生提交毕业实习协议、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告知书(高素质农民、村务管理专业学生提交高素质农民/村务管理专业校外实习安全告知书)、毕业实习鉴定表、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报告答辩评价表、成绩报告单等相关材料,以班为单位存档;高素质农民、村务管理专业学生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有工作单位的应由所在单位填写实习鉴定情况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村委会填写实习鉴定并盖章;

(3)学生的《学生实践教学记录册》(1份/生)和指导教师的《毕业实习指导工作总结》(1份/班)。

二、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抽查工作

1.教务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教学单位学生毕业实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包括在岗实习情况、毕业实习文件规范性、近三年毕业生资料存档工作等。

2.对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抽查

教学处将组织相关部门,随机抽查2021届毕业生10%的毕业论文、设计或报告及答辩工作。重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或报告的学术水平和质量,毕业答辩工作规范性。

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告评选

各系、分院以不高于5%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30%。各教学单位于答辩工作完成后2周内, 于2021年6月14日前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告的有关材料按要求,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本年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汇编成册进行宣传与展示,并对相应的师生进行表彰。

四、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有关文件参考格式

毕业生实习期间的毕业实习协议、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计划、毕业实习指导书、学生实践教学记录手册等材料的参考格式见附件1-9(其中,附件1-7和附件9由系、校区存档,附件8存入学生档案材料);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成绩报告单抽查记录表见附件10;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格式及要求见附件11;优秀毕业成果推荐表见附件12;优秀毕业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3。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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