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校区: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学籍制度、严格学籍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起,在2018、2019级全体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班和村务管理专业学生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留级处理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汇总范围为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全部课程。严格执行“一学期三门考试课或四门考试考查课不及格直接留级”“经补考两门考试课或三门考试考查课不及格留级”。包括取消考试资格、旷考、缺考课程。
2.自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起,按学籍规定执行。
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之前的所有不合格课程,由系里安排学生进行针对性学习及考核,该项工作在2020-2021学年完成。成绩报教务处学籍科。
4.进行针对性学习与考核后,仍达到留级标准学生按留级处理。
以上内容,请各系/校区高度重视。清河校区负责通知高素质农民班每位学生;基础部党总支负责通知村务管理专业每位学生。相关系部/校区通知到每位教师。
教务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