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补考时间为2011年2月21日~3月3日下午3:20开始,具体补考安排详见南(北)区补考日程安排表。
由各任课教师单独组织考试科目的补考时间及补考地点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相关事宜请考生与任课教师联系并于3月8日之前补考完毕并将成绩上报教务处学籍科。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考试,阅卷教师于收到补考试卷后三天内将成绩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2、请各系办公室主任将补考名单发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到每个补考学生,务必准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补考,逾期不再组织补考;各系办公室主任通知到各任课教师对任课班级的补考情况进行巡考。
⑴凡参加补考的同学,务必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准时进入指定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一律不得进入考场,30分钟后考生才可交卷离场。
⑵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新澳门免费公开资料大全考场纪律》的有关规定,杜绝作弊行为。
⑶凡在补考时有作弊行为的同学,将按照学院学籍管理及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⑷凡无故不参加补考的,按旷考论处。因病事假确实不能参加补考的,必须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各系主任(书记)的证明,提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缓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