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农村与农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农专委〔2017〕2号)的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由教务处组织第七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系(部)分院为单位统一组织,请各系(部)教学秘书、分院教务科长将本部门申报材料收齐汇总后,统一提交到教务处,名额不限,学院组织初评后上报。申报对象及要求可参阅《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办法》(附件1)。
1.《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1份(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