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纠正“四风”和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学院党的建设,努力提高规范化办学水平,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现对全院开展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自觉践行“四个意识”,紧密结合学院改革发展的实际,查找解决学院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规范化办学水平。
二、目标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中层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十八大以来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严要求,严肃整改,严格监督,积极促进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教风学风进一步好转、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强,努力实现学院办学效能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任务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十种新表现,按照市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重点查找和整治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教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存在迟到、早退、上班期间空岗、擅自离岗等行为;是否存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二)行政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是否存在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等“不担当”问题;是否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方法简单等“不作为”问题;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办事效率低下等“慢作为”问题;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乱作为”问题。
(三)教学、学生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是否存在进取精神不足,奉献精神不强,教学研究不深,学术风气不端,以及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寻求帮助,麻木不仁、置若罔闻、敷衍了事等问题。
(四)服务保障人员履职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态度生硬、简单粗暴、故意刁难、推诿扯皮及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服从工作安排,拈轻怕重、斤斤计较、畏缩不前等行为。
(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行为;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务用车维修、使用审批监管不力、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六)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推进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委农工委,以及学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及推进情况。是否存在作风建设流于形式、不扎实、不务实;教改项目推进缓慢、扶贫协作政策落实不力、结对帮扶走过场等问题。
(七)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存在工作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以及在工作中责任上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对教职工和学生关心关注的问题不上心,对学院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不能严格按照要求推进落实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学习部署阶段(2018年7月20日前)。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充分交流学习体会、思想认识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好中央和市委的相关规定,切实纠正“四风”,改进作风。
(二)问题查找阶段(2018年10月31日前)。各中层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治理的重点内容,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特别是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逐条对照检查。对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让教职工真正参与治理工作的推进与实施。
(三)整改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各中层单位要深入剖析自查发现的有关工作作风问题原因,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有效管用的整改措施。同时,要对征集到的意见及研究的整改措施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全面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四)专项检查阶段(2018年12月31日前)。各中层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内部进行自查,促进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和纠正,学院党委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门的检查组,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召开会议,当面听取各单位关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通过专项整治,学院将抓出正反两面的典型,并将专项治理情况纳入学院的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中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院的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纠正“四风”、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治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查找问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中层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以上率下,及时查找纠正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中层单位要将发现的有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坚持举一反三,深究细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到位。